广东高职院校招生学考成绩录取分数线

2021-03-09 11:13:00华夏高考网

关于下达广东省2017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17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文科类:总分150分;理科类:总分145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