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考有哪些加分项目,高考加分最新政策解读

2024-04-30 16:19:49华夏高考网

2024年甘肃高考是否还有加分项目以及哪些人可以加分?加多少分和如何申请加分是考生和家长比较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高考加分的信息供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考试院发布为准。

甘肃高考有哪些加分项目,高考加分最新政策解读

一、2024年甘肃高考有哪些加分项目及分值

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1、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2016年1月1日(不含)之前出生的甘肃省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二、甘肃高考考生优先录取的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 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 解放军 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 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 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 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 年军人的子女,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 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 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 号) 及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 〔2019〕41 号)执行。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 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甘肃是否取消了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自2020年高考起,调整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一项,自2023年高考起,调整为“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政策中,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即自2023年高考开始),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以及天祝藏族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两州五县”)长居汉族考生与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调整一致,加分分值统一为20分。此类考生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适用于全国所有高校。2020-2022年,我省“两州五县”考生执行现有的加分政策。

在地方性加分项目中,我省将逐步取消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少数民族及长居汉族考生的加分政策。

2020-2022年,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考生执行现有的加分政策和条件,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2023-2025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2026-2028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自2029年高考起,全面取消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

2020-2022年,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长居汉族考生执行现有地方性加分政策和条件;2023-2028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自2029年高考起,非“两州五县”地区的民族乡(镇)长居汉族考生与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同步取消。

四、高考加分政策如何申请

1、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携带标明为少数民族成份的身份证、户口簿,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办理出具证明手续。

2、参加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的手续在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

3、每年办理的时间,由市招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商定后在新闻媒体发布,各区、县在全市规定时间内,由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县招办及辖区内学校商定具体日期,其它具体要求按照当地考试院规定办理。